关于关节解痛膏说明书修订工作的情况说明
2024年12月3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有关规定,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,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,批准本品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等内容的补充申请。具体修订如下: 警示语:本品含生川乌、生草乌、天南星、半夏、闹羊花:本品为中西药复方制剂,含化学药品成分水杨酸甲酯、樟脑、麝香草酚、盐酸苯海拉明、二甲苯香:孕妇禁用。 【不良反应】文献数据显示。可见皮肤刺激、接触性皮炎、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。【禁忌】1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2.青光眼、前列腺增生症、心动过速患者禁用。 3.对其他乙醇胺类药过敏者禁用。 4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 【注意事项】1.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2.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。3.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。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痒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。4.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,使用后即洗手。5.月经期妇女及有出血倾向者慎用。6.糖尿病严重者慎用,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。 7.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说明书其余内容不变。关节解痛膏 4×2 说明书 关节解痛膏5×1说明书(2)(1) 关节解痛膏说明书 2024更新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2024B05718(1) 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2024B05719(1)